2014年10月17日 星期五
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
2014 再獻新猷:「識飲識食 ● 惜身惜食」【十月】
2014
再獻新猷:「識飲識食 ● 惜身惜食」【十月】
謙善老師繼續2013年之創舉:「惜身惜食•識飲識食」,我仍舊本着那宗旨來彼此鼓勵:首先惜身,繼而養生,最後識飲識食。於每月下旬,發放一則養生/飲食的信息。
十月份特寫:「梁伯,面對現實吖!」
謙善老師,您又不貼題了。十月份特寫與識飲識食會拉上關係嗎?
~~請稍安無燥罷~~
多年來我奉行無藥生活(drug-free life style),因此就算有病,經醫生診斷過並無大礙又無生命危險,藥物會照樣拿取,用來看門口而已;儲下來便有一大包(附圖)。
食物入口,消化及運化;日積月累,累壞了身子。朋友,總要愛惜身體啊!
去年,在街上仆倒,後來前往急症室求診,經電腦掃描檢查腦部,報告顯示我曾有中風舊痂,醫生即時處方藥物亞士匹靈和胃藥 Famotidine。 從那天開始,我的下半生註定要食藥食過世!!
兩粒藥丸兩種顏色,心中盼望只係兩種顏色食過世;千祈唔好「五顏六色」,咁我就心滿意足喇……
“ I am 64,going
on 65! ”
我討厭要長期服藥,偶爾嘆氣(尤其是佔領運動後,我嘆氣嘆得頗長,時時長嘆!長嘆嘆嘆!何解?)謙善師母打趣:「梁伯,面對現實吖!」
病從口入,藥丸口入,人生的特寫罷!
謙善老師惜福雋語:
食藥食過世
我話無所謂
惜身要惜食
條命至寶貴(寄語集會中的學生和市民)
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
2014 再獻新猷:「識飲識食 ● 惜身惜食」【九月】
謙善老師繼續2013年之創舉:「惜身惜食•識飲識食」,我仍舊本着那宗旨來彼此鼓勵:首先惜身,繼而養生,最後識飲識食。於每月下旬,發放一則養生/飲食的信息。
九月份特寫:食安中心喺邊度?
「食安中心」徹頭徹尾改壞名(謙善老師沒有講改錯名)。
試問今日仲有人信得過這個中心,真係可以倚賴佢,就能夠食得安心??????
就近日廢食油(或作地溝油、餿水油),就完全暴露了用上千千萬萬公帑維持的中心,其實市民的血汗錢,食得至安心的人是公務員。唉!公務員是多廢!多餿!
九月份特寫原本是「食飽包食飽」,有感而發是你的家我的家才是真正的食安中心--
所有謙善老師、師母落手落腳做嘅飽,一點油也不用。因此沒有日啃夜啃的「菠蘿飽」、「鷄尾飽」、「方飽」,不少飽飽的製作都用上豬油。聽聞在「艾 ONE」工作的人,都唔敢食自己公司嘅飽;唔通荷蘭嘅豬油或自己炸嘅豬油就健康咩?安全咩?
看官看得出圖像係D乜嘢飽?總之,我倆口子食得好安心,好放心!
究竟食安中心喺邊度??謙善老師話不是醫院道4號。
謙善老師惜福雋語:
油廢抑或人變廢
求其抑或自求福
信佢抑或信自己
食安抑或食唔安
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
八月份特寫:目蓮救母 vs 殺鴨土俗
謙善老師繼續2013年之創舉:「惜身惜食•識飲識食」,我仍舊本着那宗旨來彼此鼓勵:首先惜身,繼而養生,最後識飲識食。於每月下旬,發放一則養生/飲食的信息。
八月份特寫:目蓮救母 vs 殺鴨土俗
風馬牛不相及的特寫啊?!
目蓮救母乃民間傳說,與識飲識食有何相干的呢?且聽老師我一一細說端詳罷。
話說,阿彌陀佛慈祥的說︰「目蓮,你是一個孝子,你父親已經升天,不必再找他了。你母親劉青提卻在你父親死後,不再信守佛規,開齋破戒、毀佛像、打罵僕人、殺害生物,死後被罰在十八層地獄受飢餓之苦。」目蓮難過而焦急萬分的說︰「請告訴我地獄在哪兒,我要去救母親。」……目蓮依照阿彌陀佛的話,在七月十五日準備了許多食物放在路邊水邊。他的母親劉青提終於免去了挨餓之苦,再度投胎做人。(後來很多寺廟也在這天舉行盂蘭盆--倒懸之苦--會,超渡所有受苦鬼魂)。
然而,廣西柳州市一直有着在中元節前一天吃鴨子的習俗,每年的這個時候,一晚鴨子的交易量逾10萬隻(見圖-8月9日凌晨,在昏黃的街燈下,廣西柳州市一個街市中,等待着交易的數萬隻鴨子鋪滿了整條長街)。據清乾隆《柳州府誌》記載,柳州人過中元節,分漢俗及土俗,土俗記:「七月十四日,謂之目蓮節,多殺鴨祭先,燒化冥財,其日路無行人,名曰躲鬼。」
佛陀說:「不要忽視小惡;火花儘管再小,都會燒掉像山那麼高的乾草堆。」他又說:「不要忽視小善,以為它們沒有甚麼用;即使小水谪,最後都可以注滿大容器。」
【資料來源:修竹耕讀園、明報及《西藏生死書》】
昔日,用糧票;少慾積福,善哉!善哉!
今日,掏鈔票;縱慾殺戮,哀哉!哀哉!
謙善老師惜福雋語:
目蓮救母成佳話
佳話衍生殺鴨俗
土俗凸顯民智低
低估業報亡家國
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
【致歉啟事】有關「公開論壇:「要生vs要死……」@《我‧自主死亡》」宣傳資料失誤
各位:
「生命之旅」及「普普文化」要為今天早前一則有關「公開論壇:「要生vs要死……」@《我‧自主死亡》」宣傳資料失誤致歉。
因事前溝通不足,我們未經胡金榮醫生同意,便在本blog宣傳中刊登胡醫生名字,引起胡醫生麻煩和不便,以及誤導了讀者,為此,我們深表遺憾。如此事引起以上受影響人士麻煩和不便,我們在此謹向胡醫生及一眾受影響公眾致歉。
「生命之旅」及「普普文化」
敬上
2014年8月26日 星期二
【公開論壇:「要生vs要死……」@《我‧自主死亡》】
【以下文字純屬宣傳稿而已】
生命之旅及普普文化聯同黃碧雲立法會議員辦事處,計劃倡議成立「爭取自主死亡立法工作小組」,成員(尚未作實):黃碧雲議員、林偉廉牧師、梁國棟先生、張小鳴先生及邵倩文小姐。小組將展開全球性資料搜集、分析、整合有關安樂死、協助自殺及醫生援助死終等法例,冀能找出符合香港獨特民情、文化及宗教的方案,繼而進行各方面的意見交流……最終達至成功的立法。
下列為公開論壇立場書芻議,供各方友好參詳,並且希望作出指正。
為何 2036?
皆因前朝主權國於1936年曾嘗試為安樂死立法,雖未能成功,也為日後全球爭取安樂死立法開了先河。英國工黨議員法康納所提出的《協助死亡法案》(Assisted
Dying Bill),預計將在八月八日進入二讀程序,但有超過20 位英國宗教教領袖聯署表示反對該法案。八月五日則有數名醫界及學界代表出面,要求國會盡速通過該法案,雙方意見相左、立場各異。
小弟國棟對上述法案獲得通過,表示審慎樂觀。至於香港,難道要經歷100年,到2036年才能在香港成功立法?!
香港的自主死亡法案
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三六年四月十七日通過自主死亡法案,容許醫生幫助患有絕症病人做自主死亡,但要遵守非常嚴謹的手續,事後必須向高等法院呈報,並且要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備案。如有遺漏,替人做自主死亡的醫生,仍會受法律追究。新法例規定,要求自主死亡的病人,必須患有絕症、痛苦難耐、並進入絕期,完全沒有治癒餘地,存活時間不到 6 個月。他必須在神智清醒的狀態下,經過深思熟慮後訂立一份自願書,向醫生提出自主死亡的要求,及親手簽上自願書,並要得到最少兩位醫生的同意及簽名,方可獲得醫生處方正確的藥物,進行自主死亡。病人自行決定何時服用或服用與否有關藥物。
香港的自主死亡法案
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二零三六年四月十七日通過自主死亡法案,容許醫生幫助患有絕症病人做自主死亡,但要遵守非常嚴謹的手續,事後必須向高等法院呈報,並且要向香港醫務委員會備案。如有遺漏,替人做自主死亡的醫生,仍會受法律追究。新法例規定,要求自主死亡的病人,必須患有絕症、痛苦難耐、並進入絕期,完全沒有治癒餘地,存活時間不到 6 個月。他必須在神智清醒的狀態下,經過深思熟慮後訂立一份自願書,向醫生提出自主死亡的要求,及親手簽上自願書,並要得到最少兩位醫生的同意及簽名,方可獲得醫生處方正確的藥物,進行自主死亡。病人自行決定何時服用或服用與否有關藥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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